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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水(节选) 鲁迅 当两位大员回到京都的时候,别的考察员也大抵陆续回来了,只有禹还在外。他们在家里休息了几天,水利局的同事们就在局里大排筵宴,替他们接风。这一天真是车水马龙,不到黄昏时候,主客就全都到齐了,院子里却已经点起庭燎来,鼎中的牛肉香,一直透到门外虎贲的鼻子跟前,大家就一齐咽口水。酒过三巡,大员们就讲了一些水乡沿途的风景,芦花似雪,泥水如金,黄鳝膏腴,青苔滑溜……等等。微醺之后,才取出大家采集了来的民食来,都装着细巧的木匣子,盖上写着文字,有的是伏羲八卦体,有的是仓颉鬼哭体,大家就先来赏鉴这些字,争论得几乎打架之后,才决定以写着“国泰民安”的一块为第一,因为不但文字质朴难识,有上古淳厚之风,而且立言也很得体,可以宣付史馆的。 局外面也起了一阵喧嚷。一群乞丐似的大汉,面目黧黑,衣服破旧,竟冲破了断绝交通的界线,闯到局里来了。卫兵们大喝一声,连忙左右交叉了明晃晃的戈,挡住他们的去路。 “什么?——看明白!”当头是一条瘦长的莽汉,粗手粗脚的,怔了一下,大声说。 卫兵们在昏黄中定晴一看,就恭恭敬敬的立正,举戈,放他们进去了。 局里的大厅上发生了扰乱。大家一望见一群莽汉们奔来,纷纷都想躲避,但看不见耀眼的兵器,就又硬着头皮,定晴去看。头一个虽然面貌黑瘦,但从神情上,也就认识他正是禹;其余的自然是他的随员。 这一吓,把大家的酒意都吓退了,沙沙的一阵衣裳声,立刻都退在下面。禹便一径跨到席上,并不屈膝而坐,却伸开了两脚,把大脚底对着大员们,又不穿袜子,满脚底都是栗子一般的老茧。随员们就分坐在他的左右。 “大人是今天回京的?”一位大胆的属员,膝行而前了一点,恭敬的问。 “你们坐近一点来!”禹不答他的询问,只对大家说。“查的怎么样?” 大员们一面膝行而前,一面面面相觑,列坐在残筵的下面,看见咬过的松皮饼和啃光的牛骨头。非常不自在——却又不敢叫膳夫来收去。 “禀大人,”一位大员终于说。“倒还像个样子——印象甚佳。松皮水草,出产不少;饮料呢,那可丰富得很。百姓都很老实,他们是过惯了的。” “卑职可是已经拟好了募捐的计划,”又一位大员说。“准备开一个奇异食品展览会,另请女隗小姐来做时装表演,来看的可以多一点。” “这很好。”禹说着,向他弯一弯腰。 “不过第一要紧的是赶快派一批大木筏去,把学者们接上高原来。”第三位大员说,“学者们有一个公呈在这里,他们以为文化是一国的命脉,学者是文化的灵魂,只要文化存在,华夏也就存在,别的一切,倒还在其次……” “他们以为华夏的人口太多了,”第一位大员道,“减少一些倒也是致太平之道,况且那些不过是愚民,那喜怒哀乐,也决没有智者所推想的那么精微的,……” “放他妈的屁!”禹心里想,但嘴上却大声的说道:“我经过查考,知道先前的方法:‘湮’,确是错误了。以后应该用‘导’!不知道诸位的意见怎么样?” 静得好像坟山;大员们的脸上也显出死色,许多人还觉得自己生了病,明天恐怕要请病假了。 “这是蚩尤的法子!”一个勇敢的青年官员悄悄的愤激着。 “卑职的愚见,窃以为大人是似乎应该收回成命的.”一位白须白发的大员,这时觉得天下兴亡,系在他的嘴上了,便把心一横,置死生于度外,坚决的抗议道:“湮是老大人的成法。‘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老大人升天还不到三年。” 禹一声也不响。 “况且老大人化过多少心力呢。借了上帝的息壤,来湮洪水,虽然触了上帝的恼怒,洪水的深度可也浅了一点了,这似乎还是照例的治下去。”另一位花白须发的大员说,他是禹的母舅的干儿子。 禹一声也不响。 “我看大人还不如‘干父之蛊’,”一位胖大官员看得禹不作声,以为他就要折服了,便带些轻薄的大声说,不过脸上还流出着一层油汗。“照着家法,挽回家声。大人大约未必知道人们在怎么讲说老大人罢……” “要而言之,‘湮’是世界上已有定评的好法子,”白须发的老官恐怕胖子闹出岔子来,就抢着说道。“别的种种,所谓‘摩登’者也,昔者蚩尤氏就坏在这一点上。” 禹微微一笑:“我知道的。有人说我的爸爸变了黄熊,也有人说他变了三足鳖,也有人说我在求名,图利。说就是了。我要说的是我查了山泽的情形,征了百姓的意见,已经看透实情,打定主意,无论如何,非‘导’不可!这些同事,也都和我同意的。” 他举手向两旁一指。白须发的,花须发的,小白脸的,胖而流着油汗的,胖而不流油汗的官员们,跟着他的指头看过去,只见一排黑瘦的乞丐似的东西,不动,不言,不笑,像铁铸的一样。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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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大”与“深” 以外地人前后居京近二十年,感触最深的,是北京的大。每次出差回来,无论出北京站奔长安街,还是乘车过机场路,都会顿觉呼吸顺畅。“顺畅”本应是空间印象,却由复杂的文化感受作了底子。日本鹤见祐辅有一篇《北京的魅力》,其中说,若是旅行者于“看过雄浑的都市和皇城之后”,去“凝视那生息于此的几百万北京人的生活与感情”,会由中国人的生活之中,发现“日本人所难以企及的‘大’和‘深’在”。 外国观光客如何感觉北京姑置不论,来自人口稠密的江南城镇而又略具历史知识的本国旅游者,他们所感到的北京的大,多少应当由元明清三代帝都的那种皇城气象而来。初进北京,你会觉得马路广场无不大,甚至感到过于空阔,大而无当,大得近于浪费。由天安门下穿过故宫,则像是走过了极长的一段历史。于是你又由“大”中感到了“深”。 久住北京,已习惯于其阔大,所感的大,也渐渐地偏于“内在”。似乎是汪曾祺吧,于香港街头见老人提鸟笼,竟有点神思恍惚,因这种情景像是只宜在北京见到。无论世事有怎样的变幻,护城河边,元大都的土城一带,大小公园里,以至闹市区马路边人行道上,都会有老人提着鸟笼悠悠然而过,并无寂寞之色,倒是常有自得其乐的安详宁静。老派北京人即以这安详宁静的神情风度,与北京的“大”和谐。 大,即能包容。也因大,无所损益,也就不在细小处计较。北京的大,北京人的大气,多少应缘于此的吧。跻身学界,对于北京城中学界这一角的大,更有会心。北京学界的大,也不只因了能作大题目大文章发大议论,凭借“中心”的优势而着眼处大,人才荟萃而气象阔大,更因其富于包容,较之别处更能接纳后进。哲学家任继愈写北大的大,引蔡元培语“大学者,囊括大典,网罗众家之学府也”,说“北大的‘大’,不是校舍恢宏,而是学术气度广大”。北大的大,也因北京的大。当年蔡元培先生的治校原则,或许最能代表北京的一种文化精神。 至于其“深”,天然的是一种内在境界,非具备相应的知识并有体会时的细心,即不能领略。天下的帝都,大致都在形胜之地。龚自珍写京畿一带的形势,说“畿辅千山互长雄,太行一臂怒趋东”;还说“太行一脉走温婉,养养畿西虎气蹲”。见惯了大山巨岭,会以为如北京西山者不便名“山”,但这一带山却给京城气象平添了森严。居住城中,瓦舍明窗,但见“西山有时渺然隔云汉外,有时苍然堕几榻前”。于薄幕时分,华灯初上,独立苍茫,遥望远山,是不能不有世事沧桑之感的。即使你无意于作悠远之想,走在马路上,时见飞檐雕梁的楼宇、红漆金钉的大门,也会不期然地想到古城所拥有的历史纵深。 直到此时,你还未走进胡同,看那些个精致的四合院和拥塞不堪的大小杂院。胡同人家是北京文化的保存者。四合院是一种人生境界,有形呈现的人生境界,生动地展示着北京市民的安分、平和,彼此间的有限依存和有节制的呼应。老舍《四世同堂》中的英国人表述其对中国式家庭关系层次的印象:“在这奇怪的一家子里,似乎每个人都忠于他的时代,同时又不激烈的拒绝别人的时代,他们把不同的时代揉到了一块,像用许多味药揉成的一个药丸似的。他们都顺从着历史,同时又似乎抗拒着历史。他们各有各的文化,而又彼此宽容,彼此体谅,他们都往前走又像都往后退。”这种关系结构,推而广之即至街坊、邻里。“四世同堂”是胡同里老辈人的理想,包含其中的“和合”也被用以构造胡同秩序。厚积于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中的文化,是理解、描述中国历史的重要材料。不但故宫、天安门,而且那些幸运地保存下来的每一座普通民居,都是实物历史,是凝结于砖石的历史文化。你在没有走进这些胡同人家之前,关于北京文化的理解,是不便言深的。 就这样,你漫步于北京街头,在胡同深处谛听了市声,因融和的人情、亲切的人语而有“如归”之感。或许你有时会为古城景观的破坏而慨叹不已,但仍能发现古城犹在的活力。北京是与时俱进的。这古城毕竟不是一个大古董,专为了供外人的鉴赏。即使胡同人家又何尝一味宁静——燕赵毕竟是慷慨悲歌之地! 旧时的文人偏爱这古城的黄昏,以为北京最宜这样的一种情调。士大夫气十足的现代文人还偏爱北京的冬天,郁达夫的《北平的四季》认为“北方生活的伟大幽闲 , 也只有在冬季,使人感受得最彻底”,这自然多半因了士大夫的“有闲”。今天的人们,或许更乐于享用生气勃勃激情涌动的北京之春。他们也会醉心于金秋十月:北方天地之高旷,空气的净爽,于一声浏亮①的鸽哨中尤令人感得真切。北京是总让人有所期待的,她也总不负期待,因而你不妨一来再来。写到这里,发现自己早已是一副东道主的口吻。我有时的确将北京视同乡土了。静夜中,倾听着这大城重浊有力的呼吸,我一再地想到明天,破晓后的那个日子:那个日子将给人们带来些什么? (取材于赵园的同名散文) 【注】①浏亮:明朗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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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步舞 (法)莫泊桑 大灾大难不会使我悲伤,我亲眼目睹过战争,人类的残酷暴行令我们发出恐惧和愤怒的呐喊,但绝不会令我们像看到某些让人感伤的小事那样背上起鸡皮疙瘩,有那么两三件事至今清晰地呈现在我眼前,它们像针扎似的,在我的内心深处留下又细又长的创伤,我就给您讲讲其中的一件吧。 那时我还年轻,有点多愁善感,不太喜欢喧闹。我最喜爱的享受之一,就是早上独自一人在卢森堡公园的苗圃里散步。 这是一座似乎被人遗忘的上个世纪的花园,一座像老妇人的温柔微笑一样依然美丽的花园,绿篱隔出一条条狭窄、规整的小径,显得非常幽静。在这迷人的小树林里,有一个角落完全被蜜蜂占据。他们的小窝坐落在木板上,朝着太阳大开顶针大的小门。走在小路上,随时都能看到嗡嗡叫的金黄色的蜜蜂,它们是这片和平地带真正的主人,清幽小径上真正的漫步者。 我不久就发现,经常到这里来的不止我一人,我有时也会迎面遇上一个小老头儿。 他穿一双带银扣的皮鞋、一条带遮门襟的短套裤和一件棕褐色的长礼服,戴一顶肠绒毛宽檐的怪诞的灰礼帽,想必是太古年代的古董。 他长得很瘦,几乎是皮包骨头,;他爱做鬼脸,也常常微笑。他手里总是拿着一根金镶头的华丽的手杖,这手杖对他来说一定有着某种不同寻常的纪念意义。 这老人起初让我感到怪怪的,后来却引起我莫大的兴趣。 一个早晨,他以为周围没人,便做起一连串奇怪的动作来:先是几个小步跳跃,继而行了个屈膝礼,接着用他那细长的腿来了个还算利落的击脚跳,然后开始优雅的旋转,把他那木偶似的身体扭来绞去,动人而又可笑地向空中频频点头致意,他是在跳舞呀! 跳完舞,他又继续散起步来。 我注意到,他每天上午都要重复一遍这套动作。 我想和他谈一谈,于是有一天,再向他致礼以后,我开口说:“今天天气真好啊,先生。” 他也鞠了个躬:“是呀,先生,真是和从前的天气一样。” 一个星期以后,我们已经成了朋友,我也知道了他的身世。在国王路易十五时代,他曾是歌剧院的舞蹈教师。他那根漂亮的手杖就是德·克莱蒙伯爵送的一件礼物。一跟他说起舞蹈,他就絮叨个没完没了。 有一天,他很知心地跟我说: “先生,我的妻子叫拉·卡斯特利。如果您乐意,我可以介绍您认识她,不过她要到下午才上这儿来。这个花园,就是我们的欢乐,我们的生命,过去给我们留下的只有这个了,如果没有它,我们简直就不能再活下去。我妻子和我,我们整个下午都是在这儿过的。只是我上午就来,因为我起得早。” 我一吃完上午饭就立刻回到公园,不一会儿,我就远远望见我的朋友,彬彬有礼地让一位穿黑衣服的矮小的老妇人挽着胳膊。她就是拉·卡斯特利,曾经深受那整个风流时代宠爱的伟大舞蹈家。 我们在一张石头长凳上坐下,那是五月。阵阵花香在洁净的小径上飘溢;温暖的太阳透过树叶在我们身上洒下大片大片的亮光。拉·卡斯特利的黑色连衣裙仿佛整个儿浸润在春晖里。 “请您给我解释一下,小步舞是怎么回事,好吗?”我对老舞蹈师说。 他意外地打了个哆嗦。 “先生,它是舞蹈中的皇后,王后们的舞蹈。您懂吗?自从没了国王,也就没有了小步舞。” 他开始用夸张的文体发表起对小步舞的赞词来。可惜我一点也没听懂。 突然,他朝一直保持沉默和严肃的老伴转过身去: “艾丽丝,让我们跳给这位看看什么是小步舞,你乐意吗?” 于是我看见了一件令我永生难忘的事。 他们时而前进,时而后退,像孩子似的装腔作势,弯腰施礼,活像两个跳舞的小木偶,只是驱动这对木偶的机械,已经有点儿损害了。 我望着他们,一股难以言表的感伤激动着我的灵魂。我仿佛看到一次既可悲又可笑的幽灵现身,看到一个时代已经过时的幻影。 他们突然停了下来,面对面伫立了几秒钟,忽然出人意料地相拥着哭起来。 三天以后,我动身去外省了。我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们。当我两年后重返巴黎的时候,那片苗圃已被铲平。没有了心爱的过去时代的花园,没有它旧时的气息和小树林的通幽曲径,他们怎样了呢? 对他们的回忆一直萦绕着我,像一道伤痕留在我的心头。 (张英伦译,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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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丽娃姐姐的春天 艾平 萨丽娃姐姐的春天在呼伦贝尔大草原。 冰雪将茫茫草原覆盖,仿佛一片亿万年的大水晶,解析了太阳的光谱,遍地熠熠生辉。这就是草原的春天,明亮,寒冷,空旷,漫长。呼伦贝尔草原不知“清明时节雨纷纷”、“烟花三月下扬州”为何物,沉寂始于十月、十一月,延至次年的五月,直到了六月才肯葳蕤。 呼伦贝尔在北纬53度到北纬47度之间,几近冻土带,一年只有不足一百天的无霜期,春、夏、秋三个季节便挤在这一百天里奔跑,每一种植物都是百米冲刺的运动员,奔跑着发芽,奔跑着开花,奔跑着打籽,奔跑着完成生命基因的使命。你若细看草原上的那些芍药、萱草、百合、野玫瑰,就会发现它们都比内地的同类开得弱小、开得简单;那些毛发一样附在原野上的草类,更是生得低矮硕壮,因为它们没有时间拔高,必须快快成熟。乍暖还寒,草色遥看近却无,呼伦贝尔的春天在残雪中闪出,莞尔一笑,转瞬即逝。一夜南风,醒来时百草猛然长高了半尺,草原焕然碧透千里,如深深的海洋,波动在阳光下,泛起绸缎般的华丽。花朵们忙了一夜,终于捯饬一新,佩戴着天上的彩霞和地上的雨露,跟着绿浪摇曳曼舞。游人醉入花丛,欢喜得忘乎所以,浪漫地比照远方的场景,直把这草原夏日叫做草原的春天。他们不曾体验,因此不懂,草原的春天是一场望眼欲穿的期盼,而最终让你看到的却永远是结尾的那一瞬。 萨丽娃姐姐和大地一起记忆着春天。 草原的春天是妇女们含辛茹苦的季节。萨丽娃看见老祖母蹒跚在纷扬的春雪中,靴子艰难地从冰泥里拔出来,又踩下去,湿漉漉的蒙古袍大襟冻成硬邦邦的冰片,在冷风中咔咔作响;她看见太阳的手指伸过来,轻轻地梳拢老祖母的银发,落在那只暗红的珊瑚耳环上,老祖母汗水淋漓的脸颊,布满了岁月的光芒。小羊羔总是走在大野芳菲之前,一个接一个降生在冰碴密布的草地上,然后它们站起来,像洁白的云朵一样缭绕着老祖母“咩……咩……”嚷着饥饿。 百代千年,游牧人家在春季里寻找朝阳的地方接羔,一辈辈把长生天的教诲变成了不可更改的习惯,留在了老祖母的银发上。长生天不是传说之中的老天爷,是万物生存的法则,是必须敬畏的大自然。四月接羔,羊羔吃着母乳等待青草,青草和它们的乳牙一起长出来,它们开始奔跑,从此变成了原野的孩子,栉风沐雨,爬冰卧雪,生命就这样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老祖母的腰是在春天累弯腰的,老祖母的劝奶歌是在春天里传给萨丽娃姐姐的。 “陶爱格……陶爱格……你的孩子在哭泣,你这当母亲给它吃奶吧……”老祖母的劝奶歌升起来,回响环绕,哀婉之中,苍穹附以和声,母体般的温暖笼罩草原,万物生灵的母性开始苏醒。母羊含泪站起身来,羊羔纷纷跪乳。饱食的羊羔肆意喧闹嬉戏,洁白的云朵在阳光里打滚儿,然后撒开四蹄奔跑,进入季节的深处。 每年十月之后,老祖母把种公羊放进母羊群,母羊怀胎六个月,到次年四月或者五月分娩,完成一个春天的轮回。那前一年的接下的羊羔,由于仅仅吃过一个夏天的青草,骨头还未坚硬,脂肪仍然豆腐般多汁,头上卷曲的绒毛里才露出细小的犄角。老祖母仍然叫它们羔子,风雪夜里把它们放进蒙古包庇护,为了它们暖和,半夜起来给炉子加牛粪。萨丽娃姐姐依偎在老祖母的怀里说,好像羔子是你的亲孙女。 后来萨丽娃姐姐戴着老祖母的红珊瑚耳环离开了家。因为城里的暖气和热水,因为城里的漂亮和时尚,城里的楼房虽然很舒适,可那是租来的,不是家;萨丽娃姐姐思念阿妈的奶茶、阿爸的手把肉,好想好想骑上骏马变成草原的风,好想好想放开嗓子变成蒙古包前奔流的河。萨丽娃姐姐总觉得老祖母的红珊瑚耳环会说话,一天天在她耳边说个不停,只是那些古老的话,就像飞来飞去的鸟,有点听不懂,想留也留不下。 萨丽娃姐姐终于回到了日夜思念的故乡。 枕着幽幽的草香,她看见了逝去已久的老祖母,听清了老祖母在她耳边说的话——河冰不开,天鹅不来;骏马绕不过暴风雪,大雁甩不掉自己的影子……冬长夏短,谁也逆不过长生天的规矩…… 萨丽娃姐姐站在草原的春天里,伸出一双手,这手是洁白细致的;萨丽娃姐姐轻轻托出一只小羊羔,把母羊脱落的子宫慢慢送回腹腔内,这双手浸染上羊水和血液,开始在寒风中皴裂,慢慢地,长生天的怀抱里回来了一个顺其自然劳作的人;当这双手终于被牛奶和油脂润透,不再畏惧风霜雨雪的时候,萨丽娃姐姐的牧场已经远近闻名,她出售的羊,是实实在在吃过三次夏牧草、长了六个牙的肥腴的羊。萨丽娃姐姐有了自己的广告词——养最有品质的羊。 人们看见她家的牧场上盖起了铝合金的接羔棚圈,看到她家蒙古包后面停放着现代化的打草机,看到她家草场的高坡上安装着一排排太阳能蓄电池。萨丽娃姐姐的故事像珍珠那般滚动在草原上,人们传说着她那些有品质的羊卖出了好价钱。当家家户户都像萨丽娃姐姐那样牧养有品质的羊,萨丽娃姐姐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她终于把草原的春天从二月找了回来。 春天依然晚晚地来,快快地走,却把希望和富足留在了呼伦贝尔草原上。萨丽娃姐姐唱的劝奶歌是老祖母在春天里传下来的,草原人那如云的羊群和飞驰的骏马是春天赐予的。是的,萨丽娃姐姐懂得这一点,在这个古老而崭新的时代里成为聪明智慧的人。 萨丽娃姐姐的春天在呼伦贝尔草原上。 (选自2016年4月1日《文汇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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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河传(节选) 萧红 邻居家磨房里边住着冯歪嘴子。 那磨房的窗子临着我家的后园。我家的后园四周的墙根上,都种着倭瓜、西葫芦或是黄瓜等类会爬蔓子的植物;倭瓜爬上墙头了,在墙头上开起花来了,有的竟越过了高墙爬到街上去,向着大街开了一朵火黄的黄花。 因此那磨房的窗子上,也就爬满了那顶会爬蔓子的黄瓜了。黄瓜的小细蔓,细得像银丝似的,太阳一来了的时候,那小细蔓闪眼湛亮,那蔓梢干净得好像用黄蜡抽成的丝子,一棵黄瓜秧上伸出来无数的这样的丝子。丝蔓的尖顶每棵都是掉转头来向回卷曲着,好像是说它们虽然勇敢,大树,野草,墙头,窗棂,到处的乱爬,但到底它们也怀着恐惧的心理。 太阳一出来了,那些在夜里冷清清的丝蔓,一变而为温暖了。于是它们向前发展的速率更快了,好像眼看着那丝蔓就长了,就向前跑去了。因为种在磨房窗根下的黄瓜秧,一天爬上了窗台,两天爬上了窗根,等到第三天就在窗根上开花了。 再过几天,一不留心,那黄瓜梗经过了磨房的窗子,爬上房顶去了。 后来那黄瓜秧就像它们彼此招呼着似的,成群结队地就都一齐把那磨房的窗给蒙住了。 从此那磨房里边的磨馆就见不着天日了。磨房就有一张窗子,而今被黄瓜掩遮得风雨不透。从此那磨房里黑沉沉的,园里,园外,分成两个世界了。冯歪嘴子就被分到花园以外去了。 但是从外边看起来,那窗子实在好看,开花的开花,结果的结果。满窗是黄瓜了。 还有一棵倭瓜秧,也顺着磨房的窗子爬到房顶去了,就在房檐上结了一个大倭瓜。那倭瓜不像是从秧子上长出来的,好像是由人搬着坐在那屋瓦上晒太阳似的。实在好看。 夏天,我在后园玩的时候,冯歪嘴子就喊我,他向我要黄瓜。 我就摘了黄瓜,从窗子递进去。那窗子被黄瓜秧封闭得严密得很,冯歪嘴子用手扒开那满窗的叶子,从一条小缝中伸出手来把黄瓜拿进去。 有时候,他停止了打他的梆子。他问我,黄瓜长了多大了?西红柿红了没有?他与这后园只隔了一张窗子,就像关着多远似的。 祖父在园子里的时候,他和祖父谈话。他说拉着磨的小驴,驴蹄子坏了,一走一痴。祖父说请个兽医给它看看。冯至嘴子说,看过了,也不见好。祖父问那驴吃的什么药?冯歪嘴子说是吃的黄瓜子拌高粱醋。 冯至嘴子在窗里,祖父在窗外,祖父看不见冯歪嘴子,冯歪嘴子看不见祖父。 有的时候,祖父走远了,回屋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在磨房的墙根下边坐着玩,我听到了冯歪嘴子还说:“老太爷今年没下乡去看看哪!” 有的时候,我听了这话,我故意的不出声,听听他往下还说什么。 有的时候,我心里觉得可笑,忍也不能忍住,我就跳了起来了,用手敲打着窗子,笑得我把窗上挂着的黄瓜都敲打掉了。而后我一溜烟地跑进屋去,把这情形告诉了祖父。祖父也一样和我似的,笑得不能停了,眼睛笑出眼泪来。但是总是说,不要笑啦,不要笑啦,看他听见。有的时候祖父竟把后门关起来再笑。祖父怕冯歪嘴子听见了不好意思。 秋天,大榆树的叶子黄了,墙头上的狗尾草干倒了,园里一天一天地荒凉起来了。 这时候冯歪嘴子的窗子也露出来了。因为那些纠缠缠的黄瓜秧也都蔫败了,舍弃了窗模而脱落下来了。 于是站在后因里就可看到冯歪嘴子,扒着窗子就可以看到在拉磨的小驴。那小驴竖着耳朵,戴着眼平。走了三五步就响一次鼻子,每一抬脚那只后腿就有点痛,每一停下来,小驴就用三条腿站着。 冯歪嘴子说小驴的一条腿坏了。 这窗子上的黄瓜秩一干掉了,磨房里的冯歪嘴子就天天可以看到的。 冯至嘴子喝酒了,冯歪嘴子睡觉了,冯歪嘴子打柳子了,冯歪嘴子拉胡琴了,冯歪嘴子唱唱本了,冯歪嘴子摇风车了。只要一执着那窗台,就什么都可以看见的。 一到了秋天,新鲜粘米一下来的时候,冯歪嘴子就三天一拉磨,两天一粒粘糕。黄米粘糕,撒上大云豆。一层黄,一层红,黄的金黄,红的通红。三个铜板一条,两个铜板一片的用刀切着卖。愿意加红糖的有红糖,愿意加白糖的有白糖。加了糖不另要钱。 冯至嘴子推着单轮车在街上一走,小孩子们就在后边跟了一大帮,有的花钱买,有的围着看。 祖父最喜欢吃这粘糕,母亲也喜欢,而我更喜欢。母亲有时让老厨子去买,有的时候让我去买。 不过买了来是有数的,一人只能吃手掌那么大的一片,不准多吃,吃多了怕不能消化。祖父一边吃着,一边说够了够了,意思是怕我多吃。母亲吃完了也说够了,意思是怕我还要买。其实我真的觉得不够,觉得再吃两块也还不多呢!不过经别人这样一说,我也就没有什么办法了,也就不好意思喊着再去买,但是实在话是没有吃够的。 当我在大门外玩的时候,推着单轮车的冯歪嘴子总是在那块粘糕上切下一片来送给我吃,于是我就接受了。 当我在院子里玩的时候,冯至嘴子一喊着“粘糕”“粘糕”地从大墙外经过,我就爬上墙头去了。 因为西南角上的那段土墙,因为年久了出了一个豁,我就扒着那墙豁往外看着。果然冯歪嘴子推着粘糕的单轮车由远而近了。来到我的旁边,就问着: “要吃一片吗?” 而我也不说吃,也不说不吃。但我也不从墙头上下来,还是若无其事地呆在那里。 冯至嘴子把车子一停,于是切好一片粘糕送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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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梨花屯去 何士光 这故事开场时是颇为平淡的,只是后来,马车快要进梨花屯,而两个乘客也沉默时,回过头来看一看,兴许才有一点故事的意味…… 一辆马车从白杨坝出来,车夫是个老人家。在一座石桥旁,他把一个中年人让到车上来。看得出,这是位下乡干部。 天色好晴朗。水田还没有栽上秧子,但包谷已长得十分青葱,初夏的山野,透露着旺盛的生命力,叫人沉醉不已。碎石的马路拐弯了,爬坡了,又拐弯了,又爬坡了。不时有布谷在啼叫,车上的人似乎打起盹来了。 不知过了多久,马车停住。打盹的干部猛地抬头,看见有人正上到车上来。 “啊,谢主任?”来人犹豫地打招呼,似乎有些意外。 “是……老赵同志?”谢主任嗫嚅了一下,也有些突然。 车抖了一下,从横过路面的小小水沟上驶过。 谢主任把香烟掏出来,递一支给老赵:“去梨花屯?”语气中有和解的意味。 老赵谨慎地回答:“是。” “去包队吗? “是。胜利大队。” “我也是!”谢主任和蔼地笑起来,“我们都是十回下乡九回在,老走梨花这一方! 笑颜使气氛松动起来。三只白鹤高高飞过,不慌不忙扇动着长长的翅膀,在蓝天里显得又白又亮…… “老赵,”谢主任开诚布公地谈起来,“我一直想找机会和你谈谈呢!为七六年秋天在梨花挖那条沟,你怕还对我有些意见呐! “谢主任,你说到哪里去了!” “实事求是嘛!当时我是工作队的负责人,瞎指挥是我搞的,该由我负责!有人把责任归到你头上,当然不应当!” “我……” “我也明知那条沟不该挖,一气就占了四十亩良田。但当时压カ大啊;上边决定要挖,社员不同意挖,是我硬表了态:我叫挖的,我负责!” “这种表态,”老赵想了一想,“我也表过……” “那是因为我先表嘛!”谢主任接过话头,“老赵,去年报上有篇报道,你读过没有?” “哪一篇?” “谈得真好!”谢主任不胜感慨地说,“是基层干部座谈。总结说:上面是‘嘴巴硬’,基层干部是‘肩膀硬’!基层干部负责任。像是报道的安徽……” 路转了一个大弯一一在一座杉树土岗前好像到了尽头,接着又一下子在马车前重新展现出来,一直延伸到老远的山垭口… “正是这样嘛!”谢主任点头,“那条沟,责任由我负!” “我也有责任!那是分派给我的任务。如果不是我催得紧,态度那样硬,说不定就挖不成!责任归我负!” 双方都有诚恳的态度,气氛十分亲切了,甚至到了甜蜜的地步。 路旁出现了一条水沟,水欢快地流淌着,发出叫人喜悦的响声…… 他们无拘无束地谈下去了。谈形势,谈这次去梨花屯纠正“定产到组”中出现的种种偏差,等等。后来,拉起家常来了…… 越近梨花屯,地势就越平坦,心里也越舒畅。突然,谢主任拍了拍赶车老汉的肩膀:“停一停!” 老人家把缰收住了。 “两年多没到梨花,看看那条沟怎样了!” 坝子上水田一块接着一块,已经犁过了。带着铧印的泥土静静地横陈着,吸收着阳光,像刚切开的梨子一样新鲜,透着沁人心脾的气息…… 看不见那条沟。 谢主任问车夫:“老同志,那条沟是不是在这一带?” “咹?”老人家听不清。 老赵大声说:“沟一一挖过一条沟啊!” “嗯,”老人家听懂了,点点头,“是挖过一条沟。唔,大前年的事喽,立冬后开挖的。分给我们六个生产队,每个劳力摊一截。我都有一截呢!顶上头一段,是红星队……” 看来老人家说起话来是絮絮不休的。老赵终于打断了他:“现在沟在哪里?” “哪里?”老人家摇着头,“后来填了嘛,去年,开春过后……” 谢主任问:“哪个喊填的?” “哪个?”老人家认真地想了一回,“没有哪个。是我们六个队的人商量的。总不成就让它摆在那里,沟不沟坎不坎的!唔,先是抬那些石头。论挑抬活路,这一带的人都是好手,肩膀最硬……” 像我们在乡下会碰到的许多老人家一样,这位老人也有着对往事的惊人记忆。也许平时不大有机会说话,一旦有人听,他们就会把点点滴滴说得详详细细,有几分像自言自语,牵连不断地说下去。说下去,平平静静的,像是在叙述别人的而不是自身的事情,多少波澜都化为了涓涓细流,想当初虽未必如此简单,而今却尽掩在老人家略带沙哑的嗓音里了。 后来,老赵提醒他:“老人家,我们走吧!” 老赵的声意,柔和得有些异样。而且不知为什么,这以后不论是老赵还是谢主任,都没再说一句话。 啊,前面,杂树的碧绿和砖瓦的青灰看得见了。是的,梨花屯就要到了! 1979年5月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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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 林斤澜 矮凳桥街背后是溪滩,那滩上铺满了大的碎石,开阔到叫人觉着是不毛之地。幸好有一条溪,时宽时窄,自由自在穿过石头滩,带来水草野树,带来生命的欢喜。 滩上走过来两个女人,一前一后,前边的挎着个竹篮子,简直有摇篮般大,里面是衣服,很有点分量,一路拱着腰身,支撑着篮底。后边的女人空着两手,几次伸手前来帮忙,前边的不让。前边的女人看来四十往里,后边的四十以外。前边的女人不走现成的小路,从石头滩上斜插过去,走到一个石头圈起来的水潭边,把竹篮里的东西一下子控在水里,全身轻松了,透出来一口长气,望着后边的。后边的走不惯石头滩,盯着脚下,挑着下脚的地方。前边的说: “这里比屋里清静,出来走走,说说话……再呢,我要把这些东西洗出来,也就不客气了。” 说着就蹲下来,抓过一团按在早铺平好了的石板上,拿起棒槌捶打起来,真是擦把汗的工夫也节约了。 看起来后边的是客人,转着身于看这个新鲜的地方,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着: “水倒是清的,碧清的……树也阴凉……石头要是走惯了,也好走……” “不好走,一到下雨天你走走看,只怕担断了脚筋。哪有你们城里的马路好走。” “下雨天也洗衣服?” “一下天呢,二十天呢。就是三十天不洗也不行。嗐,现在一天是一天的事情,真是日日清,月月结。” 客人随即称赞: “你真能干,三表妹,没想到你有这么大本事,天天洗这么多。” 主人微微笑着,手里捶捶打打,嘴里喜喜欢欢的: 事情多着呢。只有晚上吃顿热的,别的两顿都是马马虎虎。本来还要带子,现在托给人家。 不过洗完衣服,还要踏缝纫机。” 客人其实是个做活的能手,又做饭又带孩子又洗衣服这样的日子都过过。现在做客人看着人家做活,两只手就不知道放在哪里好。把左手搭在树杈上,右手背在背后,都要用点力才在那里闲得住。不觉感慨起来: “也难为你,也亏得是你,想想你在家里的时候,比我还自在呢。” 主人放下棒槌,两手一刻不停地揉搓起来: “做做也就习惯了。不过,真的,做惯了空起两只手来,反倒没有地方好放。乡下地方,又没有什么好玩的,不比城里。” 客人心里有些矛盾,就学点见过世面的派头,给人家看,也压压自己的烦恼: “说的是,”右手更加用力贴在后腰上,“空着两只手不也没地方放嘛。城里好玩是好玩,谁还成天地玩呢。城里住长久了,一下乡,空气真就好,这个新鲜空气,千金难买。” 单夸空气,好比一个姑娘没有什么好夸的,单夸她的头发。主人插嘴问道: “你那里工资好好吧?” 提起工资,客人是有优越感的,却偏偏埋怨道: “饿不死吃不饱就是了,连奖金带零碎也有七八十块。” “那是做多做少照样拿呀!” “还吃着大锅饭。” “不做不做也拿六七十吧?” “铁饭碗!” 客人差不多叫出来,她得意。主人不住手地揉搓,也微微笑着。客人倒打起“抱不平”来: “你好脾气,要是我,气也气死了,做多做少什么也不拿。” “大表姐,我们也搞承包了。我们家庭妇女洗衣店,给旅店洗床单,给工厂洗工作服都洗不过来。” “那一个月能拿多少呢?”客人问得急点。 主人不忙正面回答,笑道: “还要苦干个把月,洗衣机买是买来了,还没有安装。等安装好了,有时间多踏点缝纫机,还可以翻一番呢!” “翻一番是多少?”客人急得不知道转弯。主人停止揉搓,去抓棒槌,这功夫,伸了伸两个手指头。 客人的脑筋飞快转动:这两个手指头当然不会是二十,那么是二百……听着都吓得心跳,那顶哪一级干部了?厂长?……回过头来说道: “还是你们不封顶好,多劳多得嘛。” “不过也不保底呀,不要打算懒懒散散混日子。” 客人两步扑过来,蹲下来抓过一堆衣服,主人不让,客人已经揉搓起来了,一边说: “懒懒散散,两只手一懒,骨头都要散……乡下地方比城里好,空气第一新鲜,水也碧清……三表妹,等你大侄女中学一毕业,叫她顶替我上班,我就退下来……我到乡下来享几年福,你看怎么样?” (选自《十月》1984年第6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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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很年轻时就认识他了,因为他承做我父亲的靴子。他和他哥哥合开一家店,店房有两间打通的铺面,开设在一条横街上——这条街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在那时,它却是坐落在伦敦西区的一条新式街道。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我还记得,要想说明橱窗里那些靴子为什么老不更换,我总觉得很为难,因为他只承做定货,并不出售现成靴子;要说那些都是他做得不合脚而被退回来的靴子,那似乎是不可想象的。是不是他买了那些靴子来做摆设的呢?这好像也不可思议。把那些不是亲手做的皮靴陈列在自己的店里,他是决不能容忍的。而且,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 (二)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另一个人的名字了—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在里面,现在已缩成一小间,店堂的楼梯井口比以前更黑暗、更充满着皮革气味。我也比平时等了更长的时间,才看到一张面孔向下边窥视,随后才有一阵趿拉着木皮拖鞋的踢踏声。最后,他站在我的面前了;他透过那副生了锈的铁架眼镜注视着我说:“你是不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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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书匠(节选) 葛亮 秋天的时候,父亲接到了小龙的电话。 小龙说,毛羽,这个老董,差点没把我气死。 父亲问他怎么回事。 他说,馆里昨天开了一个古籍修复的研讨会,请了许多业界有声望的学者。我好心让老董列席,他竟然和那些权威叫起了板。说起来,还是因为馆里来了本清雍正国子监刊本《论语》,很稀见。可是书皮烧毁了一多半,给修复带来很大难度。省外的专家,都主张将整页书皮换掉。没承想老董跟人家轴上了,说什么“不遇良工,宁存故物”,弄得几个专家都下不了台。其中一个,当时就站起身要走,说,我倒要看看,到哪里找这么个“良工”。老董也站起来,说,好,给我一个月,我把这书皮补上。不然,我就从馆里走人,永远离开修书行。你说说看,仪器做了电子配比都没辙。你一个肉眼凡胎,却要跟自己过不去,还立了军令状。毛羽,再想保他,我怕是有心无力了。 父亲找到老董,说,董哥,你怎么应承我的? 老董不说话,闷着头,不吱声。 父亲说,你回头想想,当年你和夏主任那梁子,是怎么结下的。你能回来不容易,为了一本书,值得吗? 老董将手中那把乌黑发亮的竹起子,用一块绒布擦了擦,说,值得。 后来,父亲托了丝绸研究所的朋友,在库房里搜寻,找到了一块绢。这块绢的质地和经纬,都很接近内府绢。但可惜的是,绢是米色的。 老董摸一摸说,毛羽,你是帮了我大忙。剩下的交给我。我把这蓝绢染出来。 父亲说,谈何容易,这染蓝的工艺已经失传了。 老董笑笑,凡蓝五种,皆可为靛。《天工开物》里写着呢,无非“菘、蓼、马、吴、苋”。这造靛的老法子,是师父教会的。我总能将它试出来。 此后很久,没见着老董,听说这蓝染得并不顺利。老董家里,沙发套和桌布、窗帘,都变成了靛蓝色。这是让老董拿去当了实验品。 中秋后,我照旧去老董家练书法。父亲拎了一笼螃蟹给他家。老董说,毛羽,今天放个假。我带孩子出去玩玩。 老董穿了一件卡其布的工作服,肩膀上挎了个军挎。父亲笑笑,也没有多问,只是让我听伯伯的话。 老董就踩着一辆二十八型的自行车,带着我,穿过了整个校园。老董踩得不快不慢,中间经过了夫子庙,停下来,给我买了一串糖葫芦。我问老董,伯伯,我们去哪里啊? 老董说,咱们看秋去。 也不知骑了多久,我们在东郊一处颓败的城墙处停住了。 这里是我所不熟悉的南京。萧瑟、空阔,人烟稀少,但是似乎充满了野趣。沿着水塘,生着许多高大的树。枝叶生长蔓延,彼此相接,树冠于是像伞一样张开来。我问,这是什么树? 老董抬着头,也静静地看着,说,橡树。 老董说,这么多年了。这是寿数长的树啊。 老董说,我刚刚到南京的时候,老师傅们就带我到这里来。后来,我每年都来,有时候自己来,有时和人结伴。有一次,我和你爷爷一起来。 你爷爷那次带了画架,就支在那里。老董抬起胳膊,指了指一个地方。那里是一人高的芦苇丛,在微风中摇荡。 你爷爷说,这是个好地方,有难得的风景啊。 他说这个话,已经是三十年前了。 老董的目光,渐渐变得肃穆。他抬起头,喃喃说,老馆长,我带您的后人来了。 我问,伯伯,我们来做什么呢? 老董俯下身,从地上捡起一个东西,放在我手里。那东西浑身毛刺刺的,像个海胆。老董说,收橡碗啊。 我问,橡碗是什么呢? 老董用大拇指,在手里揉捏一下,说,你瞧,橡树结的橡子,熟透了,就掉到地上,壳也爆开了。这壳子就是橡碗。 这时候,忽然从树上跳下来个毛茸茸的东西。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松鼠。它落到了地上,竟像人一样站起了身,前爪紧紧擒着一颗橡子。看到我们,便慌慌张张地跑远了。 老董说,它也识得宝呢。 我问,橡碗有什么用呢? 老董这才回过神,说,捡回去洗洗干净,在锅里煮到咕嘟响,那汤就是好染料啊。哪朝哪代的旧书,可都补得赢喽。我们这些人啊,一年也盼中秋,不求分月饼吃螃蟹,就盼橡碗熟呢。 我听了恍然大悟,说,原来是为了修书啊,那咱们赶快捡吧。 老董到底把那块蓝绢染出来了。据说送去做光谱检测,色温、光泽度与成分配比率,和古书的原书皮相似度接近百分之九十。也就是说,基本完美地将雍正年间的官刻品复制了出来。 因为本地一家媒体的报道,老董成了修书界的英雄。图书馆要给老董转正,请他参与主持修复文澜阁《四库全书》的工作,老董摇摇头,说,本来,还是原来那样吧,挺好。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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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越野滑雪 【美】海明威 缆车又颠了一下,停了。尼克正在行李车厢里给滑雪板上蜡,把靴尖塞进滑雪板上的铁夹,牢牢扣上夹子。他从车厢边缘跳下,落脚在硬邦邦的冰壳上,来一个弹跳旋转,蹲下身子,把滑雪杖拖在背后,一溜烟滑下山坡。 乔治在下面的雪坡上一落一起,再一落就不见了人影。尼克顺着陡起陡伏的山坡滑下去时,那股冲势加上猛然下滑的劲儿把他弄得浑然忘却一切,只觉得身子里有一股飞翔、下坠的奇妙感。他挺起身,稍稍来个上滑姿势,一下子又往下滑,往下滑,冲下最后一个陡峭的长坡,越滑越快,越滑越快,雪坡似乎在他脚下消失了。身子下蹲得几乎倒坐在滑雪板上,尽量把重心放低,只见飞雪犹如沙暴,他知道速度太快了。但他稳住了。随即一搭被风刮进坑里的软雪把他绊倒,滑雪板一阵磕磕绊绊,他接连翻了几个筋斗,然后停住,两腿交叉,滑雪板朝天翘起,鼻子和耳朵里满是雪。 乔治站在坡下稍远的地方,正噼噼啪啪地拍掉风衣上的雪。 “你的姿势真美妙,迈克,”他大声叫道。“那搭烂糟糟的雪真该死。把我也绊了一跤。” “在峡谷滑雪什么滋味儿?”尼克挣扎着站起来。 “你得靠左滑。因为谷底有堵栅栏,所以飞速冲下去后得来个大旋身。” “等一会儿我们一起去滑。” “不,你先去。我想看你滑下峡谷。” 尼克赶过乔治,他的滑雪板开始有点打滑,随后一下子猛冲下去。他坚持靠左边滑,末了,在冲向栅栏时,紧紧并拢双膝,像拧紧螺旋似的旋转身子,把滑雪板向右来个急转弯,扬起滚滚白雪,然后慢慢减速,跟铁丝栅栏平行地站住了。 他抬头看看山上。乔治正屈起双膝滑下山来;两支滑雪杖像虫子的细腿那样荡着,杖尖触到地面,掀起阵阵白雪,最后,这整个一腿下跪、一腿拖随的身子来个漂亮的右转弯,蹲着滑行,双腿一前一后,飞快移动,身子探出,防止旋转,两支滑雪杖像两个光点,把弧线衬托得更加突出,一切都笼罩在漫天飞舞的白雪中。 尼克用滑雪板把铁丝栅栏最高一股铁丝压下,乔治纵身越过去。他们沿路屈膝滑行,进入一片松林。路面结着光亮的冰层,被拖运原木的马儿拉的犁弄脏了,染得一搭橙红,一搭烟黄。两人一直沿着路边那片雪地滑行。大路陡然往下倾斜通往小河,然后笔直上坡。他们透过林子,看得见一座饱经风吹雨打、屋檐较低的长形的房子。走近了,看出窗框漆成绿色。油漆在剥落。 他们把滑雪板竖靠在客栈墙上,把靴子蹬蹬干净才走进去。 客栈里黑咕隆咚的。有只大瓷火炉在屋角亮着火光。天花板很低。屋内两边那些酒渍斑斑的暗黑色桌子后面摆着光溜溜的长椅。两个瑞士人坐在炉边,喝着小杯浑浊的新酒。尼克和乔治在炉子另一边靠墙坐下。一个围着蓝围裙的姑娘走过来。 “来瓶西昂酒,”尼克说。“行不行?” “行啊,”乔治说。“你对酒比我内行。” 姑娘走出去了。 “没一项玩意儿真正比得上滑雪,对吧?”尼克说。“你滑了老长一段路,头一回歇下来的时候就会有这么个感觉。” “嘿,”乔治说。“真是妙不可言。” 姑娘拿进酒来由出去了,他们听见她在隔壁房里唱歌。 门开了,一帮子从大路那头来的伐木工人走进来,在屋里把靴子上的雪跺掉,身上直冒水汽。女招待给这帮人送来了三公升新酒,他们分坐两桌,光抽烟,不作声,脱了帽,有的背靠着墙,有的趴在桌上。屋外,拉运木雪橇的马儿偶尔一仰脖子,铃铛就清脆地丁当作响。 乔治和尼克都高高兴兴的。他们两人很合得来。他们知道回去还有一段路程可滑呢。 “你几时得回学校去?”尼克问。 “今晚,”乔治回答。“我得赶十点四十的车。” “真希望你能留下,我们明天上百合花峰去滑雪。” “我得上学啊,”乔治说。“哎呀,尼克,难道你不希望我们能就这么在一起闲逛吗?带上滑雪板,乘上火车,到一个地方滑个痛快,滑好上路,找客栈投宿,再一直越过奥伯兰山脉,直奔瓦莱州,穿过恩加丁谷地。” “对,就这样穿过黑森林区。哎呀,都是好地方啊。” “就是你今年夏天钓鱼的地方吧?” “是啊。” 他们喝干了剩酒。 尼克双肘撑在桌上,乔治往墙上颓然一靠。 “也许我们再也没机会滑雪了,尼克,”乔治说。 “我们一定得滑,”尼克说。“否则就没意思了。” “我们要去滑,没错,”乔治说。 “我们一定得滑,”尼克附和说。 “希望我们能就此说定了。”乔治说。 尼克站起身。他把风衣扣紧。他拿起靠墙放着的两支滑雪杖。 “说定了可一点也靠不住,”他说。 他们开了门,走出去。天气很冷。雪结得硬邦邦的。大路一直爬上山坡通到松林里。 (陈良廷译,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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