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901年,慈禧在逃往西安途中发布了“预约变法”上谕,宣布实行“新政”。1903年前后,上至普遍奏折、中至著述翻译、下至寻常报刊,“朝野上下,鉴于时局之贴危,谓救亡之方只在立宪,莫不以此为请。”1904年的日俄战争被认为是“立宪政体战胜了专制政体”的例子求采用立宪政体以成为富强之国的呼声越来越高。1905年底,以载泽等五大臣为主要成员的考察团,出使西方,开始对东西政治展开了综合察考。1906年,清朝政府颁布了“预备立宪诏”,保证“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强调“皇帝之权以宪法规定者为限”;规定臣民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财产、居住、人身自由等权利。颁行《法院编制法》草案,规定了审判衙门通则、审判衙门等级及其案件管辖范围、审判衙门内检察厅之配置、司法行政职务及监督权等事项。 ——摘编自季金华《清末宪政运动及其意义》 (1)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预备立宪”的背景。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末“预备立宪”的积极意义。 答案: 背景:八国联军侵华,民族危机的进一步加深;日本战胜俄国,促使国人对立宪政体的认可;广大民众的呼应,立宪派开展一系列活动;西方启蒙思想的传播,民主革命此起彼伏。 积极意义:对宪法政体进行了尝试,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君权,有利于“君权神授”的专制体制的打破;有限度地承认民权,促进了民众广泛参与社会活动;初步建立近代司法制度,推动中国司法近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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