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正式取代“外资三法”(《中外合资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成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统一适用的法律。该部法律是新形势下国家关于外商投资活动全面的、基本的法律规范,是外商投资领域起龙头作用、具有统领性质的法律,是确立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规则。其中更多地使用市场化和法治化手段推进开放,确立了制度型开放的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即规定不可以做什么),在政府采购、标准制定、产业政策、科技政策、上市融资等方面给予外资企业公平待遇,保护其合法权益,坚定实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加快与国际规则对接等。该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
结合材料并运用经济生活知识分析我国制度性开放举措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答案:①制度性开放举措营造了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外企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发挥比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或有利于外企拓展市场、优化资源配②扩大外资企业投资领域使外企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或调动外资企业投资积极性)。③加剧国内市场竞争,倒逼内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学管理),形成以技术、 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④促进内外资企业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或积极“走出去" ) , 坚持市场多元化,提高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