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明史●食货志》记载:“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缴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 . 不侵犯地主官僚利益 B . 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 C . 简化税制以杜绝腐败 D . 免征徭役为农民减负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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