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民有所呼】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时有发生,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有人说,高空抛物不能止于社会舆论的道德谴责,还应诉诸法律,使道德规范真正“硬起来”。 【法有所应】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意见》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案有所定】蒋某为泄愤,把手机、水果刀和电脑从14楼扔下,砸中了正常停靠的三辆轿车。2019年11月2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一年。 (1) 联系蒋某的行为,简析颁行《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的意义。 (2) 运用所学知识,解释“高空抛物不能止于社会舆论的道德谴责,还应诉诸法律”的理由。 答案: 蒋某为泄私愤而高空抛物,造成公民财产损失,他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违反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相关规定,触犯了刑法,理应受到刑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有利于规范人们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承,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做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的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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