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在五一假期,学生晓丽回到村里,看到村里的公告栏中有这样一则通知。
通知
村民议事会成员、村委监督委员会委员:
拟于5月8日上午9点,在村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五次议事会,议题如下:
①议决双喜村2022年财务预算。
②议决全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③议决举办村民就业技能培训课堂。
请各位议事会成员就上述议题深入走访、联系群众,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按时与会。
双喜村村长办公室
2022年5月3日
(1)
晓丽认为这则通知中有一处错误。请你找出通知中的错误并改正。
(2)
走访过程中,村民李大伯提议,由村委会制定出关于环境治理的法律,以杜绝垃圾乱堆放现象。你认为他的提议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3)
假如你参与此次会议,你会提出哪些建议?
答案: “双喜村村长办公室”错误,应该是“双喜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
不正确。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村民委员会没有立法权,不能制定法律。
①制定村规民约,明确垃圾堆放地点,定点定时进行垃圾处理;②开展村民就业技能培训课堂,设置实用、贴近生活的教学内容,如面包制作、剪纸培训等;③发展旅游项目,增加村民收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