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题目:2011,与________________同行 要求:①先将题目补充完整,然后作文。 ②题目的横线上填写一个词语,如“书籍”、“希望”、“快乐”、“梦想”、“爱”…… ③600字以上。 ④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人名、校名、地名。
答案:评分标准:根据基础等级 + 特色等级综合评分。 (一)基础等级评分标准(50分) 一 类 (45-50分) 切合题意,中心突出,内容充实,感情真挚;语言流畅,用词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字体端正,文面整洁。 二 类 (39-44分) 切合题意,中心明确,内容具体,感情真切;语言通顺,用词较准确;结构完整,层次分明;书写工整。 三 类 (33-38分) 基本切合题意,文章有中心,内容较具体,感情合乎情理;语言较通顺,有个别语病;结构基本完整,条理基本清楚;书写清楚。 四 类 (25-32分) 不够切题,中心欠明确,内容不具体;语言大体通顺,语病较多;能分段,条理不甚清楚;书写不清楚。 五 类 (24分以下) 偏离题意或文不对题,感情不合常理;语句不通,结构混乱,层次不清;字迹难辨。 附加标准 ①如确认为抄袭之作,按第五类标准给分。②错别字3个扣1分,重现不计,最多扣5分。③字数不足的可相应降级评分。④不写题目,扣2分。 (二)特色等级评分标准(10分) 特色等级评分主要从四条来衡量:①生动感人。②选材切近生活。③有文采。④有新意。分三等来评分: 上等(8-10分) 具备三条或四条,或者其中一两条特别突出者。 中等(5-7分) 三条做得中等者,或者其中一两条做得较好者。 下等(0-4分) 其中一两条有所体现者;三条均不明显者;看不出有什么特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