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以《我的偶像》为题目写一篇不少于500字的记叙文,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校名、人名。 答案:作文等级  作文评分标准 作文等级 评分标准 一类卷 (40~36分) 1.立意明确,中心突出,材料具体生动,有真情实感。 2.结构严谨,注意照应,详略得当。 3.语言得体、流畅。 二类卷 (35~32分) 1.立意明确,中心突出,材料具体。 2.结构完整,条理清楚。 3.语言规范、通顺。 三类卷 (31~24分) 1.立意明确,材料能表现中心。 2.结构基本完整,有条理。 3.语言基本通顺,有少数错别字。 四类卷 (23~12分) 1.立意不明确,材料难以表现中心。 2.结构不完整,条理不清楚。 3.语言不通顺,错别字较多。 五类卷 (11~0分) 1.没有中心,空洞无物,严重离题。 2.结构残缺,不成篇章。 3.文理不通,错别字较多。 加分 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可酌情加1~3分(加至本题满分为止): 1.立意深刻。2.构思独特。3.语言优美。 4.富有个性。5.文面整洁,书写优美。 扣分 1.不足500字,每少50字扣1分。 2.错别字每3个扣1分(重复的错字不计),最多扣3分。 3.不能正确使用标点,扣1~3分。 4.文面脏乱,字迹潦草,难以辨认,扣1~3分。 5.泄露学校、考生真实身份,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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