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省3名农民以抢劫罪被判14年有期徒刑。省人大常委会收到这3个农民的申诉信,并转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认定该案疑点较多。省人大常委会根据调查结果,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个案监督通知书”。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对案件进行了调查,重新宣判,3名农民无罪释放并依法得到赔偿。据此回答下列各题。 这一事例表明:           (    ) A.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依法参与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B.省高级法院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C.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省高级法院的具体工作 D.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 在上述材料中,3个农民面对法院初审的不公正判决,勇敢行使公民的政治权利,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维权行为,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 A.行使了民主管理的权利      B.行使了检举控告的权利 C.行使了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D.行使申诉和诉讼的权利 答案:【小题1】B 【小题1】D 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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